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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该项目首次招标始于今年2月7日,因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何要进行资产评估?
查看项目招标公告即可获知,该项目的采购内容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垃圾发电厂拆迁项目,拟选取一家资产评估机构,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报告”。
这意味着有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要异地迁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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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垃圾发电厂”又称“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据2014年7月报道,该项目为陕西省首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年发电2.16亿千瓦时。该项目由陕西万泉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约7亿元人民币建成,安装为3台70T/N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和2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系统。服务区域范围主要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以及兴平市,厂址周边的户县,西安咸阳国际机厂和西安西郊的部分地区等。
另据快互通头条了解到,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表于2016年12月4日的一则通报(《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一批4件)》显示:
陕西万泉咸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位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钓台办康定路8号,属于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咸阳市城建局。该企业成立于2006年9月,2007年12月18日取得陕西省环保厅对该项目的批复(陕环批复〔2006〕416号),2007年9月开始建设(2008年由于各方面原因停止建设,2010年11月重新开工建设),2014年8月建成;2015年5月27日陕西省环保厅向该公司下达了《关于陕西万泉咸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工程试生产的通知》(陕环试生产〔2015〕41号),批复试生产期限为3个月;2015年9月14日,陕西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项目延期试生产的通知》(陕环试生产〔2015〕83号),未明确延期时限。按照省环保厅有关要求,因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2016年10月16日,该项目停止试生产,进行提标改造。
由上述信息可见,该项目采用的是循环流化床工艺,建设过程一波三折,从2006年9月成立项目公司,到2014年8月方建成投产,跨越整整11年。更值得关注的是,西咸新区在2014年1月获得国务院批复,正式成为全国第七个国家级新区。因此,该项目所在地也从咸阳郊区变成了西咸新区核心区。
快互通头条了解到,对于其所采用的工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一份研究报告曾对2015-2017年新投运的79个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进行统计,报告显示,79个焚烧项目中“有1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循环流化床工艺,66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炉排炉工艺,流化床占16.5%。由此可见,炉排炉是焚烧炉的主流工艺和发展方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也明确提出,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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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该项目采取的焚烧工艺和所处位置,均令其陷入无比尴尬的境地。如果百度一下就会发现,围绕这个项目,周边居民曾多次进行抗争,甚至向中央环保督查组举报“烟囱冒黑烟”。
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拟迁建,不仅让周边居民长嘘一口气,地方政府也可卸下这个沉重的包袱。当然,让一座建成不到四年的大型垃圾焚烧项目迁建不可能一蹴而就,本月启动的资产评估招标也仅是前期准备工作之一,至于何时迁建?迁到哪里?谁来接盘?尚须从长计议。
附公告原文:
关于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资产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LHZB2018-124-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秦皇大道与尚业路交界东北50米总部经济园9号楼
联系人:赵飞
联系电话:029-380201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7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垃圾发电厂拆迁项目,拟选取一家资产评估机构,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报告。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30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4、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2月8日起至2018年2月13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七部出售。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一鸣、冀文博、刘明
电话:029-88228899-672
传真:029-88225678
邮箱:SXLHZB07@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号:30201278003391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