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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太原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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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8  浏览次数:169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太原市继续坚持空气质量改善优先原则,以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为主攻方向,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推进燃煤锅炉深度治理,要实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
  今年以来,太原市继续坚持空气质量改善优先原则,以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为主攻方向,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推进燃煤锅炉深度治理,要实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
 
  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今年我市继续开展农村地区清洁供暖改造,10月底前完成改造3万户,全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为削减燃煤污染,还将推进燃煤锅炉深度治理。10月1日前,7台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7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清零。
 
  在区域污染管控方面,结合空气质量改善要求,太原市将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的地区,纳入“禁煤区”范围,实施联片管控。同时,进一步加大“禁煤区”内土小燃煤设施的排查取缔力度,提升清洁供暖保障水平,确保清洁供暖效果,坚决杜绝散1煤复烧,巩固“禁煤区”建设成果。
 
  在市场管控方面,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灰份高于16%的民用散1煤。年底前对民用散1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以上,全年抽检覆盖率*。依法查处销售劣质煤的单位和个人,集中清理、整顿、取缔不达标散1煤供应渠道,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严禁洗煤厂煤1泥、中煤进入民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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